海丰专注保证合同纠纷律师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2-08-22 16:23:15 来源:公司

合同纠纷在日常中比较常遇到的,因为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是有效的,接下来将由誉远法律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具备四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此规定,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方可预售商品房。

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合同解除具有的法律性质为:1、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3、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4、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律师)把关。

在实际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尽快收回筹集建设资金,减少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常常会违规操作。在建设项目虽已获批准但尚未投资建设时就已开始预售,有时行政管理部门的不规范运作,也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多地违规操作。

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而且有时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才会使局面改观。所以它是要解决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问题。

上述是誉远法律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相关解释,如果遇到问题,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审查。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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